作為銀行或金融公司借款人的擔保者--通常不了解會受連累的嚴重后果。一心想幫忙親友或同事借貸的人最終可能要付出很高的代價:一旦借款人違約,擔保人就得替他還債。當你在借貸合約中簽名充當擔保人就表示你同意為借款人攤還對金融機構的任何欠款。 充當擔保人需面對風險: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chǎn)。 如債務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chǎn)。 c) 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lián)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后,其遺產(chǎn)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墒?,如只是一項聯(lián)保,其遺產(chǎn)就無需用以償債。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采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做牢一般不會,但是法院可以宣布擔保人破產(chǎn)!銀行可以通過申請法庭執(zhí)行的方式,變賣擔保人財產(chǎn)來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