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可以委托央企支付。債務(wù)人委托第三方付款,是需要第三方蓋章的。債務(wù)人與第三方訂立委托合同的,需要雙方均在合同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才成立。而債權(quán)人接收款項時,也可以核對委托合同上的印章來予以確認。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wù),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wù),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九百一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wù)的合同。

我個人覺得,欠款人可以委托央企支付。欠款可以委托央企代還,合同有約定按照約定處理,無約定建議協(xié)商解決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按照合同,民企和公民個人可以依法向央企追收欠款,實在不行,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建議你咨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