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商業(yè)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如下:

2、借款人通過貸款銀行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包括:

(1)《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審批表》;

(3)借款人及參貸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

(4)住房公積金貸款面談筆錄;

(5)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個人信用報告;

(6)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擔保書;

(7)婚姻狀況證明;

(8)購房合同原件或經原貸款銀行蓋章的復印件;

(9)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2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jù);

(10)中心認定的房產評估公司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11)以所購房產作抵押的轉公積金貸款,應提供借款人委托貸款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公證書。

3、管理中心在受理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批。

4、對以所購房產作抵押的轉公積金貸款,在管理中心審批合格后,將委貸資金劃撥到貸款銀行,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手續(xù),借款人將自籌資金與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并用于提前全部償還借款人尚欠貸款銀行的借款本息;在辦妥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xù)后15日內,借款人與貸款銀行在解除原商業(yè)貸款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的同時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5、在辦妥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后5日內,貸款銀行將借款人結清原住房貸款的憑證、新辦理的房屋他項權證復印件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返還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