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是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在放款人未走完司法程序起訴強制執(zhí)行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即,借款到期后,信用社起訴借款人,并走法院程序收歸借款人的資產(chǎn)用來還款,仍未還清的部分,則由擔保人償還,并不會直接向擔保人還款。

連帶責任保證則是,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則由擔保人直接進行償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擔保合同中沒標明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按《擔保法》默認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擔保上不上征信?

上征信!只要是銀行相關的都會上,在征信報告中的“二 信息概要”--“對外擔保信息匯總”和“三 信貸交易信息明細”--“導報信息”中查看。

如果未履行擔保責任,則會記錄為不良信息,影響擔保人的個人征信。

如果履行擔保責任,則只會留下?lián)S涗?,不影響信用?/p>

三、金融機構看不看你的擔保記錄?

所以你可以衡量下借款人的借款金額,固定資產(chǎn)價值,借款期限,以及自己未來要承擔的責任,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