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貸手續(xù)要全

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guī)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jù),沒有證據(jù)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jù),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jù)。

2、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

首先,債務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做好準備。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乏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兄”,將借款人寫成“四妹”等,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其次,要求債務人本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切記!他自己若是實在不會寫,不能你替他寫,找別人代寫后的字據(jù)應認真審查,不能稀里糊涂地簽字蓋章,不然在糾紛中會吃虧。

再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yè)。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yè)從事包括付款在內(nèi)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xiàn)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yè)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xiàn)帶來麻煩。

3、名稱問題

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一決定性因素,但它對于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的。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欠條、收條來代替,其隱藏的法律風險已在前文分析。尤其是訴訟時效,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可能導致結果截然相反。

4、語言問題

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多音、多義字。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我國的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xiàn)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張三借李四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張三借了李四的錢還是李四借了張三的錢呢?其實寫清楚并不難,可以寫“張三借給李四壹萬元”或者“張三向李四借壹萬元”就不會產(chǎn)生歧義。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5、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guī)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6、時間問題

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八月一日。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

7、見證人

這并非必要條件,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后發(fā)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僅起聯(lián)系、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

8、一式兩份

借貸雙方各執(zhí)一份?,F(xiàn)實中如果欠者、借者手里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jù),留存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jù)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shù)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j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9.留白不宜過大

內(nèi)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得不要太大,否則容易被人增寫其他內(nèi)容,做手腳。同時應注意,借款金額前注明幣種,并用大寫漢字,并在括號里填上小寫的阿拉伯數(shù)字。

10、妥善保管借條

盡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褪、更改的墨水,不要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筆寫欠條,當遇到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抹留下可乘之機。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11、及時催款

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則要求債務人簽訂一份還款協(xié)議。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催收。

12、還錢時索回借條

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jù)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