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平常的告知函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只是起到警告作用,如果催告后不進行處理,下一步對方可能會采取其他行動,比如說到法院起訴。而律師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發(fā)律師函可以起到法律上的證明作用和事實上的警示作用。律師函,又稱律師信,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fā)送的專業(yè)法律文書

沒有法效力,僅是起個通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