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季度繳存額度

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自2022年12月1日起提高月繳存最高限額,由現行的5985元提高到8976元,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額可按繳存比例據此核算,繳存額度在新的繳存限額內可自主協(xié)商確定。

適用范圍

亳州市范圍內所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職工,均適用新的月繳存最高限額。

繳存方式

職工可通過單位代扣、委托扣繳或個人網上繳存等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方式詳見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或撥打客服電話咨詢。

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雙方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按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單位繳存比例最低為5%,最高為12%,職工繳存比例為5%-12%。

提取條件

提高月繳存最高限額后,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保持不變,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職工仍可按照規(guī)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其他事項

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做好相關宣傳和服務工作,確保新政策平穩(wěn)實施。若有疑問或需要咨詢,請撥打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0558-2713005。


公積金委〔2018〕6號

關于提高亳州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最高限額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根據省建設廳、財政廳和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建房改〔2005〕283號)精神(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所在地設區(qū)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結合2017年度我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水平(53596元/年人),按照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12%),經測算(53596元×3倍÷12個月×12%=1607.88元),決定2018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最高限額由1400調整為1600元,職工所在單位以相應金額給予補貼。

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