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政策解讀

保險費率浮動范圍

《辦法》規(guī)定,工傷保險費率在基本費率基礎上浮動幅度為基本費率的15%至90%,具體浮動比例由參保單位歷年工傷發(fā)生頻率、傷殘等級、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情況等因素決定。

費率調整周期

費率浮動調整周期為一年,每年12月31日前,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jù)參保單位前三年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情況,確定下一年度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浮動等級。

浮動費率的實施

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由稅務機關按照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定的費率等級,在征收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同時,一并征收。

疑問解答

1.哪些單位適用浮動費率?

《辦法》適用于在貴州省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2.如何確定費率浮動等級?

費率浮動等級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jù)參保單位歷年工傷發(fā)生頻率、傷殘等級、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3.費率浮動后,單位的工傷保險繳費金額會發(fā)生變化嗎?

是的,浮動費率后,單位的工傷保險繳費金額將根據(jù)核定的費率浮動等級調整,具體金額按照工傷保險費率計算公式計算。

4.單位對費率浮動等級有異議怎么辦?

單位對費率浮動等級有異議的,可以向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申請復核。復核決定為最終決定。

5.浮動費率是否可以抵扣所得稅?

是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繳納的部分可以抵扣企業(yè)所得稅。


2018年9月7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fā)了《貴州省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xiàn)就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費率機制,充分發(fā)揮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經濟杠桿作用,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切實減少工傷事故的發(fā)生,結合我省工傷保險省級統(tǒng)籌工作實際,制定《貴州省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

二、制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明確工傷保險實行行業(yè)差別費率和單位浮動費率制度;2015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5〕71號),對原有工傷保險行業(yè)費率檔次和浮動辦法進行調整,并要求由統(tǒng)籌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浮動費率的具體辦法。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范圍

在我省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適用本辦法。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yè),其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方式另行規(guī)定。比如,我省明確建筑企業(yè)可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繳費,并結合基金使用和安全生產情況浮動繳費比例。

(二)相關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浮動費率,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行業(y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根據(jù)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支繳率,確定該用人單位在本浮動周期內的工傷保險費率是否浮動及浮動的檔次。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支繳率,是指上一浮動周期內由工傷?;鹬Ц督o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占上一浮動周期內該用人單位實際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