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繳存限額

為適應經(jīng)濟發(fā)展和職工收入水平提高,擬將月繳存限額從不超過工資收入8%調整為不超過12%,其中繳存比例最高為12%,最低為5%。調整后,可增加繳存職工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強其住房保障能力。

降低貸款首付比例

為了減輕首次購房職工的經(jīng)濟負擔,擬將首套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從30%調整為20%。調整后,首套房貸款職工只需繳納房價的20%作為首付,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解購房資金壓力。

放寬貸款人年齡限制

為滿足不同年齡段職工的住房需求,擬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年齡從55歲延長至60歲。調整后,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前,仍然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延長了職工的貸款期限,增加了購房機會。

延長貸款年限

為了適應職工不同的還款能力,擬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從最長30年延長至最長40年。調整后,職工可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更長的還款年限,降低月供負擔,減輕還款壓力。

完善提取政策

為滿足職工多樣化的住房需求,擬完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增加提取條件,簡化提取手續(xù)。例如,將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納入提取范圍,減少提取時間限制,方便職工及時提取公積金用于購房、租房等住房相關支出。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政策定位,將“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推進,我中心擬提交政策調整建議至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現(xiàn)將《關于調整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附政策調整說明)進行公布,如有意見和建議請與我中心及時聯(lián)系。

時間:2019年3月12日至3月19日

電子郵箱:lsgjjxx@126.com

聯(lián)系電話:0578-2051604

附件:1.《關于調整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關于《關于調整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關于調整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繳存單位: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政策定位,將“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推進,現(xiàn)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做如下調整:

一、繳存職工家庭的住房套數(shù),以職工申報及查詢不動產登記部門信息的結果認定。本市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包括繳存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實際擁有的住房。異地繳存職工家庭住房還包括所在城市行政區(qū)域內實際擁有的住房。

二、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工資收入證明材料,工資收入按其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shù)確認。

三、本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2019年3月12日

附件2:關于《關于調整麗水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一、繳存職工家庭的住房套數(shù),以職工申報及查詢不動產登記部門信息的結果認定。本市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包括繳存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實際擁有的住房。異地繳存職工家庭住房還包括所在城市行政區(qū)域內實際擁有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