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申請異地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且異地購買自住住房。

提取金額

異地提取公積金的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已支付的自住住房首付款或已償還的貸款本息,具體金額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

提取次數(shù)

每名職工僅允許提取一次異地購房公積金。

提取材料

申請異地提取公積金時需提供購房合同、發(fā)票、貸款合同、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跨省異地提取

職工離開亳州市工作滿1年后,可申請跨省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提取流程和要求請咨詢當?shù)毓e金管理中心。

異地購房時間限制

提取異地購房公積金無時間限制,但應在購買自住住房后及時申請?zhí)崛 ?/p>

一、我市職工在市外異地購買商品住房申請?zhí)崛∽》抗e金的,除提供購房合同、房管部門登記備案證明、付款票據(jù)原件及其復印件外,須另外提供購房稅費發(fā)票、房產(chǎn)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家庭成員異地購房自住需求證明,凡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
自住需求證明包括:

1、子女在亳州市外就學的,須提供子女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或配偶、子女在亳州市外就業(yè)或生活的,須提供其在購房地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其中之一)。

二、異地購房申請?zhí)崛∽》抗e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需要向購房地房管部門函證購房行為的真實性,通過稅務部門查證稅費發(fā)票的真?zhèn)危k理時限不受3個工作日辦結(jié)的限制。

三、凡提供虛假購房證明材料套取騙提住房公積金的,一經(jīng)查實,將依據(jù)《亳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21條規(guī)定,嚴肅處理。(第21條規(guī)定原文:對偽造材料、出具虛假證明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gòu)公開通報,并追回騙提套取資金,五年內(nèi)不予批準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gòu)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作為不良信用記錄。對協(xié)助造假的機構(gòu)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