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基數(shù)確認

繳存基數(shù)按職工與所在單位協(xié)商確定,每月繳存額不超過繳存基數(shù)的12%。繳存基數(shù)應為不低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0%,最高不超過青島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異地公積金轉移

在異地工作的人員可向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公積金轉移。轉移時需攜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材料,并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表》。

公積金貸款還款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分為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等額本息每月還款額相同,前期利息較多,后期本金較多;等額本金每月還款本金相同,前期還款額較大,后期還款額較少。

公積金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一般為5-30年,貸款期限越長,每月還款額越低,但利息支出也越多;貸款期限越短,每月還款額越高,但利息支出也越少。

公積金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青島市公積金貸款利率一般低于商業(yè)性貸款利率。具體利率水平可咨詢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jù)職工家庭收入、公積金繳存情況、貸款期限等因素確定。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職工家庭可貸額度,具體額度可向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咨詢。

公積金貸款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在青島市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具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未償還其他住房公積金或公積金貼息貸款;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青住金規(guī)〔2020〕2號

各處、室,各管理處:

為落實住建部、省住建廳有關規(guī)定,支持繳存職工自住性購房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會員2020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對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一、住房套數(shù)認定標準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申請職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房產部門信息系統(tǒng)中記載的自住住房套數(shù)進行認定。

(一)房屋套數(shù)的認定是指擬購房家庭成員在本市范圍內全部自住住房,以本市房產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屋登記信息證明作為認定依據(jù)。本市房產部門房屋套數(shù)實現(xiàn)數(shù)據(jù)聯(lián)網可查,以查詢結果作為認定依據(jù)。

(二)職工家庭未成年子女情況依據(jù)申請人填寫的《家庭成員關系承諾書》進行認定。

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xù)正常繳存12個月。借款申請人已婚,其配偶公積金繳存符合申貸繳存標準的,可合并計算貸款額度。

(一)建立賬戶滿12個月的認定。

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建立至申貸時點應為12個月(含)以上,且要滿365天。

(二)在申貸的近12個月內,連續(xù)正常繳存12個月的認定。

1.在申貸時點,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不得欠繳。申請人申貸時點在當月20日以后,單位前一個月住房公積金未繳存入賬的,視為欠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