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所有權(quán)

住房公積金屬于繳存職工個人所有,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存。單位繳存部分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個人繳存部分當然也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繳存單位和職工的權(quán)責

繳存單位有代扣代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義務(wù),并應當將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及時足額匯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有按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wù),并有權(quán)查詢、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

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中,購買商品房時,需滿足一定條件,如繳存職工必須已婚,且首次購買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出國(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等。

住房公積金繼承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前死亡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職工和繼承人的關(guān)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等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繼承手續(xù)。


住房公積金所有權(quán)屬于誰?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guī)定從工資中扣除繳存的部分,這部分屬于職工工資,理應歸職工個人所有;二是單位每月按規(guī)定為職工個人繳存的部分,這部分是住房福利分配向貨幣分配轉(zhuǎn)換的部分,視同職工工資,也應歸職工個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部分、單位補貼部分以及繳存期間的利息應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并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