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養(yǎng)老金調整方案 江蘇省養(yǎng)老金并軌細則】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xù)的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yǎng)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