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內容

保險合同是保險人與投保人就保險標的的風險保障所訂立的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

保險標的

保險合同標明被保險的特定利益或法定權益,如人身安全、健康、財產、責任等,是保險保障的客體。

保險責任

保險人承擔的保險標的發(fā)生約定的保險事故時,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提供賠償、賠付或者其他保障的義務。

保險金額

保險標的發(fā)生保險事故后,保險人向投保人或受益人賠償、賠付或者提供的其他保障的最高限額。

保險費

投保人或受益人為取得保險保障而向保險人支付的對價,是保險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條件。

保險期限

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保障生效和終止的時間范圍,在此期間內保險責任有效。

免責條款

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賠付或者其他保障責任的情形,如故意造成保險事故、未及時告知保險人增加風險等。

受益人

享有保險合同所約定的賠償、賠付或者其他保障的權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其指定的他人。


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什么

狹義的保險合同內容僅指合同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廣義的保險合同內容則是指以雙方權利義務為核心的保險合同的全部記載事項。在這里我們所講的保險合同內容指的是廣義的保險合同的內容。

保險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事項:①當事人和關系人的名稱和住所;②保險標的;③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④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⑤保險價值;⑥保險金額;⑦保費以及支付方式;⑧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⑨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⑩訂立合同的時間等。

(1)當事人和關系人的名稱和住所。當事人的名稱是某一主體區(qū)別于其他主體的符號。住所是法律確認的自然人的主要生活場所及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明確名稱和住所對合同的履行,如保費的催繳、提出索賠、給付保險金均十分重要。因此,在保險合同中,要載明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

(2)保險標的。保險標的是指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各種財產及其有關利益;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及身體。保險標的是確定保險金額的重要依據。

(3)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風險項目。保險責任因保險種類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通常由保險人確定保險責任的范圍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內容載于合同中。如我國財產保險基本險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火災、爆炸、雷電、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責任免除又稱除外責任,是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風險項目,如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所致保險標的的損失屬于責任免除。作為責任免除的風險通常有:道德風險、損失巨大并且無法計算的風險項目。責任免除涉及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保險合同中應載明。在保險合同中載明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目的在于明確保險人的賠付范圍。

(4)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保險期間是保險人和投保人約定的保險責任的有效期限,又稱保險期限。它既是計算保費的依據,又是界定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有關時限的依據。保險期間是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起訖期間,保險人僅對承保期間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由于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是非確定性的,因而,明確保險期間是十分重要的。確定保險期限通常有兩種方式:自然時間期限和行為時間期限。前者是根據保險標的保障的自然時間所確定的保險期限,常以年為計算單位,如企財險等;后者是根據保險標的保障的運動時間所確定的保險期限,常以保險標的的運動過程為計算單位,如建筑工程保險、航空運輸保險分別以工程時間和航程時間作為保險期限。保險期限必須在條款中予以明確。

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是保險人開始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時間,如我國企財險的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一般為起始日的零時。值得注意的是,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未必與保險期限的起始時間完全一致,當事人可以就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做出特別約定,但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必須在保險期限之內。

(5)保險價值。保險價值是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作為約定保險金額基礎的保險標的的價值。它是財產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通常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應相當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根據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關系也不同。在定值保險的情況下,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在不定值保險的情況下,當保險金額小于保險價值時,該保險為不足額保險;當保險金額大于保險價值時,該保險為超額保險。

(6)保險金額。保險金額簡稱“保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保險金額是計算保費的依據,是雙方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重要依據。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根據保險價值確定,人身保險的保險金額則由投保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

(7)保險費。保險費簡稱保費,是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率的乘積,即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提供保險保障而向投保人收取的費用,作為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內容承擔給付責任的對價。保險費率通常用百分比或者千分比來表示。保費及保險費率由保險人預先計算并載明于合同中。

(8)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在保險合同中,還應載明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的辦法,包括賠償或給付的標準和方式。原則上,保險人以現金方式進行支付,不負責以實物進行補償或者負責恢復原狀,但是合同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如現金賠付、修復等方式。約定賠償或給付時一般還規(guī)定免賠額(或免賠率),免賠分為相對免賠和絕對免賠,設置前者主要是為了減少小額賠付手續(xù),設置后者主要是為了控制保險人的責任。

(9)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違約責任是合同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有關違約責任的內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也可以直接載明按照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爭議處理是發(fā)生保險合同爭議時采用的處理方式,對于合同爭議,當事人可以約定解決的方式,包括仲裁或訴訟??荚嚧笫占?/p>

(10)特約條款。此外,在合同的基本條款之外,當事人可以另外約定具有某些特定內容的條款,以使基本條款中具有彈性的條款所涉及的權利與義務更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