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對于蔣女士來說,無疑是噩夢的開始。一天,她被告知,自己的丈夫張先生在平安普惠辦理了“宅e貸”房產(chǎn)抵押貸款,欠下了190萬元,若是不還,自己和孩子的住所就不保。夫妻共同房產(chǎn),在蔣女士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被辦理了抵押貸款。更令人驚訝的是,平安普惠還有蔣女士和丈夫的“離婚協(xié)議書”,但蔣女士壓根兒就沒有離婚,哪里來的“離婚協(xié)議書”呢?

無業(yè)失信已婚人員竟靠虛假離婚協(xié)議貸出190萬

蔣女士的丈夫張先生,無業(yè)游民,信用卡不良還款記錄,迷上賭博。2017年,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先生遇到了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的業(yè)務員何某。何某知道張先生在青島有套房子,就為其推薦了平安普惠“宅e貸”房產(chǎn)抵押業(yè)務。張先生想貸款賭博,但要瞞著妻子家人,何某答應“包在我身上”。

于是,張先生就在何某處拿到了偽造的離婚協(xié)議等材料,在青島“宅e貸”辦理房產(chǎn)抵押手續(xù),并成功貸款190萬元。這一切,其妻子蔣女士毫不知情。

直到張先生將190萬貸款輸光,還不上貸款,蔣女士才得知,真是晴天霹靂。為了不讓自己和孩子流離失所,蔣女士東拼西湊,湊齊了約180萬元,還給了平安普惠。剩下十多萬元,蔣女士實在無力按期償還,其丈夫也無故失蹤。

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便進行了起訴,蔣女士和失蹤的丈夫都沒有出席庭審。2019年4月份,法院對此進行了缺席判決,張先生應向平安保險償還代償款項132736元,滯納金及保險費3072.65元。張先生經(jīng)本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依法可缺席判決。判決提出,張先生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平安財險償還代償款項132736元,支付保險費3072.65元,支付滯納金(以代償金額132736元,自2018年6月6日起至十幾給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計算)。平安產(chǎn)險有權對張先生抵押的房產(chǎn)折價或拍賣。

蔣女士及其親屬意識到事情的重要性,認真回顧之后發(fā)現(xiàn),蔣女士自己才是受害者:丈夫瞞著自己貸款,自己為什么要還?丈夫失蹤前表示,貸款時偽造的材料都是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的何某提供,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在沒有嚴格審核和盡調的前提下,給張先生辦理了房產(chǎn)抵押貸款,不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嗎?

可在判決生效后6個月內申請再審

另一方面是夫妻債務的認定。根據(jù)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的,屬于個人債務。 當然如果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負債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丈夫借貸的190萬用于賭博顯然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按照蔣女士的說法,對于丈夫張先生的抵押貸款,她毫不知情,也并沒有在任何相關材料上簽字,而且張先生是拿著虛構離婚協(xié)議貸款的,這種情況可以考慮認定為190萬貸款是張先生的個人債務。

對于本事件抵押住房的處理,該房產(chǎn)如果屬于張先生夫婦和子女的“唯一住房”,法律規(guī)定對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的家屬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遺憾的是,蔣女士和其丈夫都沒有出席庭審,沒有向法官說明具體情況,法院作出了缺席判決。蔣女士可以在判決生效后6個月內,搜集新的證據(jù),向法院申請再審。

六問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

1、平安普惠在給張先生貸款時,對抵押房產(chǎn)進行過現(xiàn)場盡調嗎?如果沒有,為什么不調查?如果有,如何進行調查的,沒有發(fā)現(xiàn)“沒離婚”的事實嗎?

2、貸款過程中,平安普惠沒有發(fā)現(xiàn)“離婚協(xié)議書”是假的嗎?為什么沒有發(fā)現(xiàn)?

3、當事人提出,是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員何某,為其提供的假的相關材料。對此,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對何某進行過問詢嗎?結果是什么?

4、貴公司目前質疑當事人提供的戶口本是假的,請?zhí)峁埾壬J款時提交的戶口本、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離婚證等相關材料。(拍照給我們即可)

5、貴公司是認定張先生已經(jīng)離婚才貸款的,還不上款時,為什么要求其妻子還款?若貴公司若確認張先生沒離婚,卻以離婚的前提接受其房產(chǎn)抵押貸款,最后導致張先生妻子利益受損,貴公司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6、目前該事情已經(jīng)拖了大約一年半的時間沒有解決,貴公司對事情的解決有什么方案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