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債權人與債務人因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后,債務人實際欠款與法院認定欠款數額不一致,符合法律規(guī)定。因為法律認定實事與真實的借款往往存在差異,這是由于證據是否充分所產生的。

上訴數額是針對雙方爭議數額進行上,而不是全部數額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