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jiān)會等四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0〕4號),并且從三個方面對助學貸款的相關政策作出了適當?shù)恼{整。該通知明確的表達了調整的目的,是為對有家庭里有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更大強度的支持力度,從而能夠進一步減輕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負擔,所以經國務院同意,對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做出了一些調整。

以下為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jiān)會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各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銀保監(jiān)局,還有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財政局、銀保監(jiān)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yè)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門所屬的各個高等學校,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出于對一些經濟困難學生的考慮,為了給予家庭里有經濟困難的學生更大強度的幫助力度,以至于能進一步減輕家庭里有經濟困難的貸款學生的經濟負擔,在經過了國務院的同意之后,決定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助學貸款還本寬限期。助學貸款還本寬限期從3年延長至5年。

二、助學貸款期限。助學貸款期限從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調整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三、助學貸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簽訂合同的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