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wǎng)上和線下兩種辦理方式

網(wǎng)上辦理流程

線下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現(xiàn)場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jīng)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zhí);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nèi)作出審查決定。 4.決定: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發(fā)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告知申請人并在退回材料。

準備申請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約定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銀行儲蓄還款存折(卡);(3)在繳存銀行領取并填寫《委托扣劃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委托人單位驗證賬戶信息委托人將填寫的《申請表》交其所在單位(為本人繳交公積金的單位),由單位填寫委托人身份證號、公積金繳存賬號后,加蓋單位公積金預留銀行印鑒,以驗證委托人公積金存款賬戶信息的真實準確。


3、到繳存銀行辦理委托扣劃授權(1)繳存銀行登記委托扣劃還貸信息,打印《登記回執(zhí)》。(2)繳存銀行辦理委托扣劃還貸授權,簽訂《委托扣劃公積金還貸授權書》即可。

申請條件:


1、按照規(guī)定繳存東莞住房公積金;

2、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或者償還本市購房商業(yè)貸款提?。?/p>

3、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綁定。


申請所需資料:


1、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和擔保合同原件或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申請人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3、雙方有效證件(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需提供);

4、婚姻關系證明材料,例如結婚證、戶口本等等(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需提供)。


申請流程: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或歸集銀行網(wǎng)點辦理相關手續(xù)即可。


【補充說明】:


1、此業(yè)務僅限于借款人本人和配偶辦理。且此業(yè)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辦理,不可代辦。

2、申請人可攜帶個人有效證件前往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或歸集銀行網(wǎng)點取消逐月劃扣服務。

3、逐月劃扣服務在以下三種情況自動終止:①該筆貸款已全部結清,②累計提取總金額已達到貸款本金,③申請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注銷。

4、逐月劃扣服務是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為申請人提供的一項無需前往辦事窗口審批的便民服務措施,此服務不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此服務不影響申請人履行還貸義務,中心并不為申請人還貸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