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異地貸款額度按照《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執(zhí)行。


  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在異地繳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異地貸款時,貸款額度合并計算。


  根據(jù)《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具體公式如下:


  (一)實際還款能力。


  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35%×12個月×貸款年限。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狀況。


  貸款額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余額之和據(jù)實計算,且近6個月內(nèi)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不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借款人公積金繳存時間系數(shù);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

(1)已參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按實際匯繳(含按月補繳,不含一次性補繳)月數(shù)計算繳存時間,確定對應繳存時間系數(shù)及貸款額度。



(3)對于六個月以內(nèi)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或繳存比例發(fā)生調(diào)整變動的,按調(diào)整之前的繳存基數(shù)、比例計算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