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車小心被騙 貸款買車要注意哪些問題?


  這兩天,家住九龍坡區(qū)楊家坪的帖先生很是郁悶——3年來他每月按時向銀行還完車貸后,找到擔保公司要求退還2000元保證金和汽車合格證,對方卻稱他還款逾期了200多天,不僅保證金不退,還要收取1萬多元的違約金。帖先生趕緊到銀行打印還款流水單,銀行證實無逾期還款情況,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每月準時還車貸被指違約


  2013年4月,帖先生在九龍坡渝都豐田4S店購買了一輛轎車,總價26萬余元。他選擇貸款,通過4S店聯(lián)系到一家名叫重慶互匯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互匯公司)做中介擔保,向農(nóng)業(yè)銀行九龍坡區(qū)支行成功貸款,時間為3年,每月還款3269元。


  帖先生說,從2013年6月開始還貸款,今年5月全部還清。本月初,他將相關(guān)手續(xù)帶到互匯公司,要求歸還2000元保證金及汽車合格證。但互匯公司人員稱,他在還貸中違約了,保證金無法退還,且逾期還款200多天,還要繳納1萬多元違約金方可拿回汽車合格證。


   我絕對沒有逾期還款,銀行流水可以證明。 帖先生說。昨日,重慶晚報記者看到帖先生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上面顯示帖先生每月需在17日之前還款。一份銀行還款流水清單顯示,帖先生每月均在17日前將足夠金額匯入銀行賬戶,沒有逾期情況。


  還款日期究竟誰說了算


  既然銀行還款流水證明帖先生沒有逾期,為何互匯公司卻稱他違約呢?


  帖先生說,對方拿出一份當時雙方簽訂的合同,其中第5條規(guī)定:貸款車輛在每月20日以前銀行發(fā)放貸款的,甲方應(yīng)在次月1日前付月供款,貸款車輛在每月20日以后銀行發(fā)放貸款,甲方應(yīng)在次月15日前付清月供款,凡不按時付款將以每日5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累計計算)。


   這份合同規(guī)定我的車貸還款時間是每月1日前,這和銀行約定的17日還款時間完全不一樣。 帖先生說,自己當時確有疏忽,沒有一條條仔細閱讀,但簽訂時對方也沒有專門提出來,而且這一條字體沒有加粗加大,也沒有做任何醒目提醒。


  帖先生是做紅酒生意的,也經(jīng)常簽合同。他說,自己當時完全沒有想到擔保公司會約定這一條: 我是借款人,是直接向銀行還款,銀行都要我17日前還款,為何擔保公司還要另外約定一個時間?


  帖先生想不通,他覺得自己在辦貸款時就已向擔保公司繳納了近萬元擔保費和咨詢費等,擔保公司不能制定各種不對等條款。 這完全是霸王條款,就好比我和你簽借款10萬元的合同,你在合同里寫著要我每月還你100萬元,這能算數(shù)嗎?


  帖先生說,退一萬步說,如果要按照1日還款來執(zhí)行,為何自己還款這3年時間內(nèi),幾乎每個月都逾期了,期間擔保公司一次提醒都沒有,反而在最后來計算違約金, 這不是事先挖好坑,故意坑人嗎?


  擔保公司稱簽了合同就該守約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和帖先生來到渝都豐田4S店,對方稱這是帖先生與擔保公司的事,建議找擔保公司。記者陪同帖先生找到互匯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聽明來意,查詢了相關(guān)資料。


   確實逾期了,我們這邊顯示逾期了259天,按照50元/天計算,應(yīng)該繳納1萬余元違約金。 該工作人員稱,根據(jù)帖先生和互匯公司所簽合同,2000元保證金肯定不退,另外要繳納違約金才能拿走汽車合格證。


  該工作人員說,帖先生和互匯公司所簽合同上有他的簽名,視為帖先生認可并接受合同全部條款內(nèi)容。合同中約定1日前還款就應(yīng)該遵守,否則只能賠償違約金。


  為何合同還款時間要比銀行還款日期提前16天?該工作人員稱,這也是為了客戶能準時還款,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違約金沒收但保證金也不退


  現(xiàn)場,重慶晚報記者問互匯公司這名工作人員: 銀行規(guī)定還款時間有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還款時間不一致,逾期收取違約金,涉及錢財?shù)娜绱酥匾獥l款為何不加粗加大,特別提醒貸款人? 該工作人員沒有直接回答。記者又問: 3年來明知帖先生違反合同,為何一次也不提醒?該合同條款是否有意在挖陷阱? 對方表示,自己不是經(jīng)辦業(yè)務(wù)員,具體情況不清楚。


  帖先生說,如果對方善意提醒過,自己也不可能冒著違約風險,每月在17日之前還款。


  雙方談了半小時,該工作人員稱可以與領(lǐng)導(dǎo)商議,減免違約金。隨后雙方達成一致:互匯公司2000元保證金不退,帖先生不用交1萬余元違約金,領(lǐng)回汽車合格證。


  律師說法


  擔保公司約定還款日期無需履行


  昨日,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潛衛(wèi)律師事務(wù)所律師何桐雨稱,當事人帖先生與擔保公司所簽合同中約定的還款日期,帖先生無需履行。


  何桐雨解釋,帖先生作為貸款方,銀行作為放貸方,兩者直接產(chǎn)生經(jīng)濟行為?;R公司作為擔保公司,在中間只起到擔保作用,除非帖先生沒有及時按照銀行還款日期還款,或者違反與銀行簽訂合同,擔保公司才有權(quán)根據(jù)合同約定對帖先生做出處罰。既然帖先生沒有向擔保公司貸款,也沒有向擔保公司還款,那么擔保公司就無權(quán)要求帖先生提前還款,約定1日還款時間也就不成立。


  何桐雨說,他經(jīng)手的車貸案件中,也有不少貸款人因為馬虎,在銀行約定還款日期逾期一兩天的,但卻被擔保公司收取動輒幾萬元違約金,這也是不合理的。 逾期產(chǎn)生違約金有嚴格計算標準,不能擔保公司說收取多少就多少。


  行業(yè)內(nèi)幕


  擔保公司吃保證金已成慣例


  一名多年從事汽車貸款的業(yè)內(nèi)人士對重慶晚報記者說,擔保合同糾紛中最多的就是附加條件糾紛。多是貸款方與擔保貸款方簽約時,擔保方提出 安裝GPS 、 到指定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等附加條件,而貸款方對條款閱讀不細致,致使沒有履約或履約不完整,擔保方借此扣留保證金。


   想辦法吃保證金已成行業(yè)慣例。擔保公司指點借款方看些主要條款,附加條款卻一閃而過,給借款方有意或無意挖陷阱。另外,借款合同繁多,有承諾書、貸款擔保申請書、貸款擔保協(xié)議書等,也易造成借款方?jīng)]仔細看。 業(yè)內(nèi)人士說。


  該人士向重慶晚報記者算了一筆賬:一人向擔保公司繳納2000元—5000元不等的保證金,1萬人就是2000萬元—5000萬元,且貸款時間為3年或5年,擔保公司將這筆錢可以用到別處,以錢生錢。(來源:南^方^財^富^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