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基準降了,怎么我的房貸還是那么多一分也沒有少?

  這個問題取決于你是什么時間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如果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簽訂合同的,那么10月20日LPR4.85%,11月到今年1月的三次LPR報價也和你無關。實際上屬于存量房貸,那么從今年3月1日到8月30之間,你需要選擇是按照固定利率還貸還是“錨定LPR+點”還貸,一經(jīng)選擇后在約定的周期內(nèi)不能更改,且只有一次選擇權。

  這種情況下,你的房貸在新選擇確定且簽訂新合同之后,每月的房貸會有所減少。以后每一年有一次機會選擇新的“錨”,即LPR,換言之,與銀行簽訂LPR+點模式也不是每月在變化,而是在雙方協(xié)商的周期內(nèi)保持不變,這主要是從銀行的成本角度考慮,因為那么多的房貸者每個月和銀行的還貸隨每月的LPR變動,銀行吃不消。

  如果在去年10月8號之后簽訂合同的,你現(xiàn)在的模式就是LPR+點模式。換言之你的房貸比在此之前簽訂合同已經(jīng)低了10個或者5個BP。這種情況下,你的房貸利率在約定更改LPR周期內(nèi)也是不變的。通常這個周期約定為1年,即你的房貸到2020年12月都是現(xiàn)在的利率,每月還款的金額不變。

  假設今年12月20日,LPR下降到4.5%,這時在按照4.5%+點作為2021的每月的房貸還款利率。

  知識延伸:這個加點的“點”即你實際承擔利率與第一次簽訂房貸合同時的基準利率之差值。

  例如:你是2015年簽訂的合同,當時基準利率為4.90%,上浮后你的實際利率6%的話,那加點的點就6%-4.90%=1.1%,注意這個點是不管任何情況,任何模式下都不會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