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貸款檔案管理辦法》規(guī)定: 第七條:根據(jù)各貸款項目不同的保存和利用價值,人民幣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三種。 凡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具有史料價值建設項目的貸款檔案資料為永久保管; 一般大中型建設項目、限額以上技改項目的貸款檔案資料,保管期限為10~20年; 小型建設項目、限額以下技改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保管期限為1~5年。 外匯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應的人民幣貸款檔案保管期限的上限執(zhí)行。 第八條: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從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的第二年開始計算。 第九條:各級行信貸業(yè)務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貸款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第十條:貸款檔案每年固定歸檔一次。固定資產(chǎn)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一般分兩期歸檔,即項目竣工后進行第一期歸檔,貸款本息按期收回后再進行補充歸檔;流動資金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在貸款本息按期收回后一次全部歸檔;逾期貸款的檔案材料可比正常歸檔時間推遲一年移交歸檔。 第十一條:信貸業(yè)務部門指定的貸款檔案管理人員,應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將上一年應歸檔的全部貸款檔案資料收集齊全,并整理立卷,然后,第一期歸檔的固定資產(chǎn)貸款檔案資料,按照項目竣工時間的先后順序,第二期歸檔的固定資產(chǎn)貸款及流動資金貸款檔案資料,按照如期收回貸款本息時間的先后順序,逐筆登記“貸款檔案移交單”(“貸款檔案移交單”式樣附后)。移交單一式兩份,檔案部門和移交部門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