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進行了抵押,并對抵押行為進行了抵押權登記,那么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

1、他項權利人;

2、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3、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4、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5、權利存續(xù)期間(契載期限);6、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如果產權人在房屋抵押解除后,曾經更換過房產證的話,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檔案登記管理科室也可以查詢到以前的抵押登記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