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1.

租賃標準:保障房按照建筑面積收取租金,乙方家庭人口為 人, 所承租保障房的建筑面積為 m2,該房屋月租金合計 元。

2.

租金繳納:租金以為 周期進行繳納,每期租金合計 元。乙 方應在簽訂合同時,繳納當期租金,每期最后 7 日前向甲方繳納下期租金。逾 期未繳納租金的,按合同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