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辦理以下手續(xù)并提供相應材料: (1)新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到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就讀所在高級中學領取并填寫《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新生)》(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 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在就讀高校領取并填寫《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在校生)》(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并由學校開具《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以下簡稱《貸款證明》)。 (2)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僅限于在校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蓋章。 (3)借款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一同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請。 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在校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④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⑤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新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④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4)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后,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一同在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同,并填寫合同回執(zhí)單。 (5)到所在高校辦理合同回執(zhí)單(所有信息必須填寫無誤,否則回執(zhí)單無效),并由學校將回執(zhí)單及時寄給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