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用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關事項的通知

1.提取范圍2.提取額度3.提取流程4.所需材料5.提取方式6.其他事項

饒房金管委〔2020〕2號

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jù)上饒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上饒市財政局、上饒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上饒市自然資源局、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fā)<上饒市中心城區(qū)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的通知》(饒建聯(lián)發(fā)〔2020〕3號)要求,現(xiàn)就做好我市中心城區(qū)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住房公積金提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信州區(qū)、廣信區(qū)、廣豐區(qū)、上饒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三清山風景名勝區(qū)、上饒高鐵經(jīng)濟試驗區(qū)。

二、提取條件

(一)提取申請人為加裝電梯的既有住宅權利人及其配偶。

(二)未負有住房公積金債務。

(三)未有因騙提騙貸等嚴重失信行為,被納入住房公積金黑名單的。

三、提取時限

提取申請人自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審批之日起一年之內(nèi)可申請?zhí)崛 ?/p>

四、提取次數(shù)

提取申請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其住房公積金使用次數(shù),同一套住房申請人只限提取一次。

五、提取額度

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其扣除財政資金獎勵補助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后實際分攤出資的電梯購置費、工程建設施工費用,且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至少保留100元。